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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打獵判刑 遞狀拚釋憲

2016/3/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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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4日電)布農族人王光祿打獵侍母、卑南族人潘志強打獵欲送禮都遭判刑定讞,他們今天在民間團體聲援陪同下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原住民青年陣線等團體上午齊聚司法院前,舉行「狩獵是原權不是原罪」記者會,潘志強、王光祿穿著原住民傳統服裝現身,喊著「狩獵除罪化」「野動法違憲」,並遞狀聲請釋憲。

潘志強以米酒、檳榔獻祭進行儀式,他表示,對原住民來說,森林包括食衣住行及狩獵,狩獵文化是生活一部分,希望政府尊重原住民傳統狩獵文化。

法扶律師文志龍說,原住民狩獵文化是憲法優先保障的權利,也是國際人權。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規定,不當限縮原住民狩獵文化權,有違憲之虞。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表示,根據司法院網站統計,過去十年多來,全國約有230名原住民上山狩獵遭判刑,其中多數判刑6個月以上,其中以布農族人數最多。

王光祿自稱為獵捕山產給九旬老母吃,獵殺保育類長鬃山羊和山羌,遭法院依違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動法判刑3年6月定讞。檢察總長顏大和去年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王男暫緩執行。

潘志強則是上山獵捕兩隻山羌,想獻給女友家長,遭法院依野動法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定讞。10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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