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馬收非法獻金 段宜康判賠60萬元
2016/2/23 18:24(2/23 18: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3日電)總統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非法政治獻金,向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段宜康求償千萬。台北地院今天判決段宜康應賠償新台幣60萬元,全案可上訴。
頂新風波後,名嘴陳敏鳳民國103年在美麗島電子報撰文指稱,多名科技業大亨曾集資捐政治獻金新台幣2億元給馬總統。段宜康也在政論節目同聲爆料,並在臉書(facebook)影射亞翔工程公司捐款1億元給馬總統,得以合併榮工公司。
事後,馬總統委託律師到台北地院遞狀,向陳敏鳳及段宜康各求償千萬,並要求登報道歉。
法院審理時,段宜康說消息來源是交通大學教授林健正,亞翔工程公司董事長姚祖驤曾跟林健正說捐1億元給馬總統。但林健正在特偵組作證說當初可能聽錯了,或許姚祖驤是開玩笑。林健正另外則說,有聽過科技業大亨集資捐一事;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100年在政論節目也有類似爆料。
台北地院先審結段宜康部分,認定他影射爆料政治獻金與亞翔、榮工合併案有對價關係,卻未查證、確認,判決他應賠60萬元,並應登報道歉,全案可上訴。10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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