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口放煙火 網友批馬路放炸彈
2016/2/17 12:15(2/17 14:02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7日電)有網友8日凌晨2時多在臉書(Facebook)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台灣的小朋友真的很棒!人家過年放鞭炮,他給我在馬路上放炸彈」。
根據網友上傳的行車記錄器顯示,8日深夜0時多,開車行經聽基隆市明德二路旁的泰安隧道口時,一名男子先是左顧右盼,待一輛車經過後,隨即點燃高空煙火引信,接著過馬路跑到對面觀賞。
此時,駕駛正在對面停等紅燈,見狀忍不住在車內說了聲「白目」,約10秒過程中,就在第4輛車經過後,煙火先是爆炸,接著火光四射,駕駛待綠燈後加足油門右轉駛離現場。
影片一放上網,引起網友一陣撻伐,有網友說「太過分了,要是機車被炸到,嚇到摔車怎麼辦?」、「害人車禍看你怎麼賠」、「誇張,好險那時候沒有機車經過」。
基隆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李達志表示,有關飛行類和升空類的爆竹煙火,基本上要垂直對空施放,若違反規定,可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到15萬罰鍰,若因不當行為,使得行人受傷或車輛受損,還有涉犯公共危險罪之虞,呼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10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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