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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鬩牆 次子暫不得賣玉珍齋餅

2015/12/2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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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1日電)鹿港百年餅舖「玉珍齋」商標戰,法院將商標權判給第四代傳人的遺孀後,次子另提告。最高法院今天裁定,次子在商標訴訟定讞前,不能用「玉珍齋」招牌販售糕餅。

玉珍齋自從第四代傳人黃森榮去世後,其妻子、三子與長子、次子為了商標對簿公堂。最高法院在民國101年判決黃妻取得商標專用權定讞,後來黃妻將商標權轉讓給三子。

後來三子黃一彬發函,要求次子黃一栩不准使用「二哥的玉珍齋」招牌開店營業,黃一栩因此被迫將餅店改名為「什倆漉」,生意大受影響,因此再度打官司。

智慧財產法院一度裁定次子黃一栩在官司定讞前可用70萬元擔保,可以暫時使用「玉珍齋」的商標,但三子黃一彬不服提起抗告。

智財法院6月間裁定,黃一栩雖稱若不用「玉珍齋」名號賣餅,將造成營運及員工生計困難,但未提出證據,且他一度用「什倆漉」為名賣餅,可見縱然不用「玉珍齋」,仍可用其他名稱營運,且他日後本案訴訟勝訴可能性不高。因此廢棄原裁定,駁回黃一栩定暫時狀態處分的聲請。黃一栩提起再抗告,今天被最高法院駁回。10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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