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正衝撞總統府 判與車行賠344萬
2015/12/8 11:40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8日電)男子張德正去年駕車衝撞總統府,事後和任職車行遭總統府連帶求償。台北地院今天判決他與車行應連帶賠償新台幣344萬餘元。
張德正聲稱不滿司法不公,在去年1月25日涉駕車衝破總統府的防彈門進入總統府車廳,遭檢方依涉犯刑法殺人未遂等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他犯毀損古蹟等罪,犯後無悔意,依殺人未遂罪加重改判處他6年徒刑。
張德正未提上訴而全案定讞,已在11月17日入監服刑。民事部分,總統府認為修繕費花費300多萬元,事後向張德正、任職公司好名企業連帶求償。10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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