鰲鼓濕地首例泛舟 騷擾動物裁罰
2015/11/1 16:53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1日電)嘉義縣鰲鼓濕地首次發生有民眾在濕地泛舟,管理的嘉義林管處認為泛舟的蔡姓男子已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或濕地保育法,將由警方函送嘉義縣政府進一步認定裁罰。
嘉義林管處今天表示,濕地解說員於昨天上午在第4、5號賞鳥亭附近水域,發現有1名男子在划獨木舟,便報警處理,員警到場,雖然以麥克風要求這名男子立即上岸,但因距離遠,男子似乎沒有聽到,直到下午5時男子上岸,才被警方帶回處理。
這名蔡姓中年男子,老家是在地東石鄉,長年在外工作,他說,有看到台糖公司豎立的告示牌,但並沒有禁止泛舟,且是划無馬達動力的獨木舟,欣賞風景,更無捕捉鳥類,以前年輕時,常常在濕地內優閒地划獨木舟,不知有觸法。
嘉義林管處指出,鰲鼓濕地森林園區鳥類豐富,尤其是冬候鳥,因此,濕地被公告是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蔡男泛舟行為,自濕地園區開園近3年來,首次發生,這種行為已達到騷擾野生動物的程度。
嘉義林管處說,蔡姓男子的行為將由警方依行政程序法函送嘉義縣政府處理,後續認定蔡男是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或濕地保育法,才能進一步依法裁罰。104110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