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暴走恫嚇被告 評鑑建議免職
2015/9/24 20:11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法官評鑑委員會今天指出,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開庭時不但咆哮,還動輒以要收押恫嚇被告,因此決議將他移送監察院,建議免去法官職務。
評鑑委員會認定,曾雨明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與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他開庭時曾情緒失控、大聲咆哮,大聲到連2樓都聽的到,他還揚言「給我注意點、我要收押妳」,並以不當言語喝叱被告,「妳是本省人,幹嘛要我一個外省人跟檢察官求情做什麼?」
評鑑委員會認定,他多次過度職權干預、介入當事人詰問程序,不當限制被告與辯護人詰問權利,嚴重違反當事人人性尊嚴之維護、自由權與公正程序的保障。
評鑑委員會指出,民國103年2月,曾雨明因為被告急著發言,竟大吼「插我話做什麼?妳特別給我注意喔!妳不要給我找收押喔,不尊重法院喔!」庭中屢次恫嚇要收押,導致被告崩潰到用頭撞桌。律師看不下去,聯名由司改會將他送交評鑑。10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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