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性侵智障高女生 男子判刑3年2月

2015/7/28 16:5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28日電)已婚的楊姓男子,去年誘騙輕度智障高中女生到偏僻處,以手指性侵,今天被嘉義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

嘉義地方法院指出,已婚的44歲楊姓男子,與被害高中女生認識,去年5月31日傍晚向被害人表示到到大賣場購物,誘騙被害人上車,卻將被害人載到偏僻處。

楊男見四下無人,色慾薰心,先後撫摸被害人胸部,並以手指性侵;被害人受辱後,回家告訴母親,由母親向警方提出告訴。

嘉義地院指出,法官審理本案時,楊男當庭翻供,反咬承辦員警威脅誘導自白;經法官傳訊被害人與承辦員警,調查屬實,楊男才改口,坦承部分犯行。

承審法官認定楊男乘機性交,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10407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