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驗DNA翻案 呂介閔否認殺女友
2015/6/22 17:3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男子呂介閔被控殺害女友遭判刑定讞,重驗DNA翻案,高院今天首次開庭。呂說,「本案不是我做的,希望法官可以找到真凶」;死者母親說,呂是凶手而且有共犯,盼司法還她公道。
發生於民國89年間的北市內湖公園郭姓女子裸屍命案法院確定判決指出,認定本案凶手為郭女的男友呂介閔,因呂男移情別戀,郭女到呂住處爭論,兩人到附近的內湖五號公園談判爭執,呂隨手撿鈍器重擊,把她活活打死;事後再將她衣褲褪去, 偽裝遭人性侵。
呂男遭判刑13年定讞後,5月因重新鑑定的DNA報告結果,獲准再審並出獄。台灣高等法院下午首次開庭,傳喚呂男及死者母親。
呂男在庭上說,他和女友感情並不差,本件不是他做的,希望法官可以找到真凶;律師則聲請傳喚刑事局測謊專家林故延,證明呂男沒有說謊,案發當天他並沒有下樓,另聲請法醫研究所法醫蕭開平鑑定相關齒痕。
死者母親表示,本案就是呂男做的,她懷疑有共犯,女兒胸部有很深的齒痕,之前的鑑定顯示,齒痕與呂男牙齒排列差不多,法醫石台平曾指出,女兒因瀕臨死亡被咬下去,導致皮膚不會彈起來;蕭開平不是現場解剖法醫,他是第4天才看到遺體,當時遺體從冰櫃拉出來,身上的血液都已凝固。
公訴檢察官蔡顯鑫則說,DNA採集是14年前,懷疑可能有被汙染,聲請傳喚這次重新鑑定DNA人員作證。法官庭末諭知7月20日再開庭,續行準備程序。104062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