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騷擾雙胞胎姊妹 法院裁准保護令

2015/6/11 19:4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11日電)新北市1名38歲的李姓男子,5年來不斷跟蹤、騷擾他的黃姓前女友與前女友的雙胞胎姊姊,新北地院裁准暫時保護令,禁止李男對黃家姊妹騷擾、跟蹤與接近。

李男7年前跟黃姓女子交往,透過前女友介紹,認識黃女的雙胞胎姊姊後,竟然開始對黃女的姊姊展開瘋狂追求,後來黃女查覺李男舉止怪異而分手。

李男後來改為糾纏黃女的姊姊,還幻想和姊妹倆共組家庭生兒育女,並畫上千張「全家福」圖畫塞進黃女信箱,甚至潛入黃女住處偷沾血衛生棉,黃女怒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

法院認為,李男與黃女中的妹妹原本是男女朋友,符合家庭暴力防治法中規定的家庭成員,並禁止李男對他的前女友有身體跟精神上侵害,或騷擾、跟蹤與通信,也禁止他騷擾黃女妹妹的住宅、辦公室等處所。

至於黃女的雙胞胎姊姊,由於她與李男並非男女朋友關係,法院以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禁止相對人對於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將效力擴及李男前女友胞姊黃女,因此,李男也被禁止對黃女有身體或精神上的侵害,如果違反保護令,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104061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