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香蕉刀偷割芹菜 夫婦判半年刑
2015/5/14 16:22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4日電)彰化縣1對謝姓夫婦拿香蕉刀偷割芹菜被發現後逃跑,警方逮捕2人,法官認為手拿香蕉刀,依攜帶凶器竊盜罪判2人徒刑6月。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謝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妻子鍾姓女子騎機車,2人一起前往1名廖姓男子的芹菜田,由妻子手拿香蕉刀偷割1把芹菜。
謝姓男子則把妻子偷割下來的芹菜搬到小客車上,剛好廖姓男子前往菜田巡視,謝姓男子和鍾姓女子於是開車以及騎機車離開,廖姓男子根據車牌號碼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將2人逮捕。
地院法官審理此案時,認為由於鍾女攜帶香蕉刀,謝姓夫妻涉犯攜帶凶器竊盜罪,法官解釋,攜帶凶器竊盜罪中的凶器,種類沒有限制,只要是客觀上足對人的生命、身體及安全構成威脅,具有危險性的凶器都屬之。
法官判定,謝姓夫婦不思正途獲取財物,竟竊取他人財物變賣,造成告訴人財產上的損害,不過考量到2人事後已和告訴人和解,賠償新台幣4萬5000元,因此判處2人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10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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