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 被告開庭都喊冤
2015/5/12 18:22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2日電)台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台南市議長賄選案,議長李全教等8名被告都親自到庭,同聲否認檢方指控的罪嫌。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議長賄選案,起訴李全教等8人,台南地方法院下午首度開庭審理。8名被告全部親自到庭,台南地檢署則由公訴組主任檢察官王輝興帶領2名檢察官蒞庭。
王輝興用了近30分鐘的時間陳述起訴理由,李全教等人則一一喊冤。
李全教指出,檢方指他在選前透過無黨籍議員谷暮.哈就的競選幹部尋求支持,並允諾將協助勸退國民黨籍的原住民候選人,甚至協助谷暮參選原住民立委。但其實他只是因為知道國民黨籍原住民立委孔文吉可能放棄參選,才打算勸谷暮加入國民黨;結果這樣就被說成賄選,根本是一派胡言。
遭控曾試圖以新台幣1000萬元代價為李全教賄選的無黨籍議員郭秀珠指出,當時是為了自己要參選副議長,才會與國、民兩黨的議員接觸。檢方以一名民進黨議員的證詞,就指她曾在光線昏暗的車內比出「1」的手勢,代表要用1000萬元賄選,讓她很不服氣。何況她當時根本沒有比出這種手勢。
李全教指出,台南地檢署偵辦此案時有違法亂紀、捏造犯罪事實的情況,他已向司改會及檢改會控訴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費玲玲及主任檢察官鍾和憲。10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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