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女載2歲女酒駕自撞 緩刑3年
2015/5/8 14:41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8日電)越南籍的阮姓女子酒後騎機車載2歲女兒回家,卻自撞路樹導致2人受傷,阮女遭起訴,彰化地院法官判徒刑4個月,緩刑3年。
法官指出,同情阮女獨自照顧女兒,且為中低收入戶,擔心幼女無依無靠,因而判緩刑,得易科罰金。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公布的判決書,35歲的阮姓女子來自越南,曾因酒駕而有公共危險前科,被判3個月有期徒刑,不過阮女未記取教訓,今年2月中午就騎機車載著2歲的女兒前往芳苑鄉1間越南小吃部和朋友喝酒。
阮女喝了5瓶玻璃瓶裝的啤酒,晚上騎機車載女兒回家的時候,卻不小心撞到路樹,導致頸部和右膝有擦傷跟挫傷,阮女的女兒頭部有外傷合併頭皮血腫。
阮女遭檢方起訴,不過地院法官認為,阮女雖有酒駕前科,但考量阮女已經離婚,獨力撫養幼女,且為中低收入戶,如果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動,經濟狀況惡化,如果讓阮女入獄,幼女無人照顧,且被告已坦承犯行,無再犯之虞,因而判緩刑。10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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