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審高院續押 鄭捷淺淺冷笑
2015/4/7 16:24(4/7 16:3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召開北捷喋血案移審庭,律師答辯說,鄭捷不應判死刑,且患有葛瑞夫茲氏症應治療,鄭捷當場露出淺淺冷笑。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在續押鄭捷後,全案分案交由法官李麗珠為受命法官,李麗珠日前才接下八里雙屍案(被告謝依涵)更一審案件。
鄭捷於去年5月21日在捷運板南線龍山寺到江子翠站間持刀殺人,造成4死22傷。新北地方法院3月6日宣判,法官依4個殺人罪,以及就傷者傷勢輕重,依殺人未遂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到8年不等刑期,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經上訴,今天全案移審台灣高等法院,由值日法官黃美盈進行移審訊問,鄭捷身穿綠色格子上衣、黑框眼境及口罩,提訊前,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鄭捷在庭內由律師黃致豪及梁家贏為其答辯。
鄭捷表示,對原判決犯罪事實、檢方上訴理由、法官進行接押程序,均沒有意見,對於押票須通知親友部分,鄭捷說「不用通知」。
鄭捷律師主張,鄭捷不應判死刑,原判決的證據違法調查,無證據能力,對被告有利證據、證人證述及2份鑑定報告,未詳加調查,殺人未遂犯罪動機部分,原判決沒有調查,就認定有殺人故意,為無理由。鄭捷在旁突然露出淺淺冷笑。
律師說,鄭捷自行棄械,在偵審中自白犯行,無逃亡可能,且患有葛瑞夫茲氏症,並經台大醫院鑑定在案,為內分泌及情緒有關連的生理上病理症狀,有治療必要。
法官庭末諭知,鄭捷仍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並還押看守所。
律師庭訊後表示,鄭捷一審被判死刑後,心情上是否改變,無法替其回答,但他認為鄭捷是「被社會隔離的靈魂」,沒有社會化的機會,確實做錯事,仍有人性一面。10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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