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傾倒廢棄物 雲林送辦6人
2015/1/28 17:53
(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8日電)雲林縣環保局會同警方在雲林台西查獲傾倒營建廢棄物3000立方公尺,今天將許姓地主及駕駛共6人移送法辦。
雲林縣環保局長曾春美指出,昨天獲報在雲林台西蚊港村旭安段1處農地,發現遭傾倒營建廢棄物,當中夾帶大量垃圾。
環保警察大隊、雲林縣環保局及警政署保七總隊等會同稽查,現場查獲提供回填廢棄物的許姓地主、7輛大卡車、4名司機、1名隨車人員,另3名司機在逃。
雲林縣副縣長張皇珍下午前往勘查指出,依照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貯存等許可文件,地主提供土地堆置、回填,可依法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張皇珍呼籲民眾,善盡土地或建築物管理責任,勿將土地或閒置廠房出租給不明人士,而遭堆置非法廢棄物,要承擔高額清理費,更要背負刑責和罰金,得不償失,民眾發現不法請勇於檢舉。
環保局長曾春美表示,堆置現場將擇期開挖,確認廢棄物種類與數量,依法裁罰,現場查扣的車輛及人員等,警方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擴大追查廢棄物來源及背後主謀。10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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