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2兄妹 王專吉判賠1600萬餘元
2014/12/29 18:23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9日電)前林務局管理站主任王專吉酒駕撞死吳姓大學兄妹,被害父母親分別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法院判賠1600萬餘元。
去年6月15日清晨,王專吉酒駕躲避警方攔檢,在僅有2線道的台東市開封橋擦撞機車,機車上吳姓大學生兄妹死亡。
台東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花蓮高分院和最高法院均駁回王專吉上訴,刑事部分定讞。
花蓮高分院今年3月間審理時,2兄妹的父母分別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法官認為,2兄妹父母親不僅形同俗稱的「絕後」,且終身徒留「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苦,精神上受到莫大傷害。
因此,除了扶養費、殯葬費、醫療費外,還必須賠償2兄妹父母親精神慰撫金。合計應該賠償父親1044萬7799元,賠償母親1040萬605元。
扣除2人已領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分別201萬2209元和200萬元,王專吉尚須賠償父親843萬5590元,賠償母親840萬605元。
法院調查,王專吉年薪資所得103萬7993元,名下房屋、土地等財產合計845萬9400元,和賠償金額有段差距。王專吉表示,他現在已經一無所有,財產都被查扣了,法院如何判決他都接受。10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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