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計畫不清 環團憂破壞東海岸
2014/12/4 17:54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4日電)地球公民基金會今天指出,10多個開發案將於東海岸一級保護區內開發,但全國區域計畫對於可在保護區內開發的條件卻相當模糊,恐破壞環境、影響原住民權益。
內政部去年10月間公告實施「全國區域計畫」,將明定土地利用基本方針,確立國土保育、海域海岸、農地維護及城鄉發展的指導原則,其中將沿海保護區分為不可開發的「自然保護區」及可有條件開發的「一般保護區」。
地球公民基金會今天舉辦「東海岸要喘息-花東沿海保護區禁止大型開發」記者會指出,台灣東海岸的一級保護區範圍內,共有10多個大型開發案準備開發,雖然能「有條件」開發,卻沒清楚交代「條件」為何,恐破壞自然資源、影響原住民傳統文化空間。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說,這些開發案選定的區域多是珊瑚礁生長的地區,近年更在這片海域發現台灣特有種珊瑚,呼籲政府重視天然資產保育重要性。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黃斐悅另指出,環評法規定開發案通過環評後,3年內若未動工,就必須依法提出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再次確認環境現況。但許多業者為規避此法條,通過後會先初步整地後,再長期停工等待開發時機,期間土地即便有所變動,也無法要求開發單位重新進行評估土地狀況。
為此,地球公民基金會針對不同單位提出訴求,要求內政部明確訂定一般保護區不可開發的條件,並劃定沿海保護區中不應建設的用地範圍;要求立法院儘快通過海岸法;要求環保署正視老舊開發案;要求交通部光局推動觀光總量管制,維護台灣重要的觀光財。10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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