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 曾威豪請求交保
2014/11/28 20:2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夜店殺警案,被告周譽騰等6人向庭內的死者薛貞國妻子致歉,被告曾威豪否認有傷害致死犯意請求交保。
夜店殺警案14日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酌被告曾威豪、劉芯彤不認罪,經訊問後,認定在押曾男等17人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禁見。北院今天開庭進行準備程序,提訊被告曾威豪、劉芯彤等11人到庭。
曾威豪表示,他沒有傷害致死的犯意,當天(打死薛貞國)是突發狀況,在夜店時,隱約有看到安管被打,然後薛貞國出現,先罵三字經,又踹了他一下,場面就暴動了。
曾威豪指出,他有澳洲護照,不會逃亡,請求法官讓他交保,他會按時(赴警局)報到並準時出庭;律師補充,曾男雖有澳洲護照,但已入境超過3個月,有兵役問題,無法出境。
曾威豪女友劉芯彤表示,她不認罪,沒有傷害致死的犯意,坦承有與夜店的趙姓安管發生衝突;被告郭士均表示,當天在現場有踢薛貞國,後來是周譽騰叫他們把手機丟掉;被告許淳凱則坦承用紅龍柱打薛貞國背部。
周譽騰、郭士均、許淳凱、周柏諺、陳致霖及游家樺6人在庭內有向薛貞國妻子等家屬致歉;郭士均等人強調想念父母及家人,請求法官給予交保或解除禁見。
薛貞國的妻子在庭上哭著說,她知道被告想家的心情,那她老公呢?被告現在在庭上說對不起,不管是否只是想回家而說,她只是想還給老公清白、名譽及還原真相。
薛貞國的胞兄指出,可以感受被告思念家人的心情,但是從9月14日起,他們也見不到家人(薛貞國)了;薛家委任律師則說,被告們有羈押必要,請求法官駁回被告具保停押的聲請。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10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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