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社會未依約提供藝人拍片 業主判賠2014/5/22 14:55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陳姓監製與業主以105萬元簽約拍攝微電影教學影片並找藝人周湯豪,但業主違約未提供藝人,另找他人拍攝挨告。高院今天判業主須賠52.5萬元確定。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