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大多違憲 外媒稱台灣在野黨受挫
2024/10/26 10:41(10/26 11:28 更新)
(中央社台北26日綜合外電報導)憲法法庭25日判決立院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大部分違憲、新增刑法藐視國會罪違憲。外媒聚焦台灣在野黨欲追究執政責任受挫,以及可望讓賴總統能有較大施政餘裕。
憲法法庭做出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國會職權修法「總統國情報告」、「行政首長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及「聽證會」、「藐視國會罪」等部分規定違憲,立法程序合憲。
各項判決理由
路透社以標題「台灣法庭挫敗反對黨 裁定部分國會改革違憲」報導,指台灣憲法法庭裁定反對黨所推動引發爭議的國會改革一些關鍵內容違憲,認為這是對試圖追究執政者更大責任的在野黨一次打擊。
半島電視台以標題「何以台灣部分人擔心賦予立法機關更多權力」切入作正反並陳的報導,指批評人士認為修改監督政府的法律恐對台灣構成國安風險,然而支持修法者不以為然。
彭博(Bloomberg News)也以標題「台灣最高層級法庭否決重要的國會擴權法律」報導,指憲法法庭的判決,可望讓總統賴清德於台灣夾在美中緊張局勢中間之際較能從容施政。
日本時事通信社報導,台灣憲法法庭昨天做出判決,由在野黨主導通過的強化立法院權限的連串修法大部分違憲,造成在野黨強烈反彈。
產經新聞報導,台灣憲法法庭認定由在野黨主導的修法主要部分違憲,免除一旦大部分合憲下恐對總統賴清德政府造成重大打擊的窘境。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台灣憲法法庭認定立院修法擴大權限「違反憲法規定的權力分立原則」等,做出多數規定違憲的判決。(譯者:陳亦偉、黃名璽)11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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