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3年預算編列近300億 成長幅度逾3成
(中央社記者趙靜瑜台北24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文化部主管預算獲編268.66億元,成長幅度近32%,加計前瞻預算29.59億元,總計298.25億元。文化部長史哲表示,感謝行政院以最大幅度支持文化部。
文化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113年度國家整體總預算增加,文化部預算也沒有落單。史哲表示,感謝總統蔡英文、行政院及院長陳建仁、副院長鄭文燦以最大的幅度支持文化部所提各項文化政策,文化部也會以最大努力與朝野委員溝通,獲得立法院支持,以嚴謹施政回應各界期待。
文化部民國113年主管預算獲編新台幣268.66億元,較112年法定預算204.26億元,增加64.4億元,成長幅度近32%,加計前瞻預算29.59億元,總計113年預算達298.25億元,是文化部成立以來最高預算。
文化部表示,其中在經過整體歸零思考,從現況及國際政策分析、討論問題及痛點、檢討及提出策略、規劃實施步驟與預算規模,行政院及跨部會報告、討論、修正後,獲行政院支持核定4年100億元、113年30億元預算的「2023暨2024-2027匯聚臺流文化黑潮計畫(1 plus 4-T-content plan)」。
黑潮計畫規劃以台灣文化內容為核心,涵括藝術文化原生故事、出版文化原創文本、創意文化在地培養皿、影視音文化國際台流、科技文化應用突破、文化外交國家軟實力等文化藝術6大面向、26個執行工作項目。
文化部說明,為解決過去預算不足以致累積高達400多件文資申請案未審退回、部分文資損毀尚缺經費修復等情形,經全面盤點各縣市文資現況,務實提出「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計畫(第5期)」申請,獲行政院核定6年(113至118年)共159.44億元預算,首年計編列22.03億元。
文化部提到,「公共電視法」今年完成修法,解開凍結23年每年固定9億元捐贈經費的緊箍咒,文化部落實修法目的及回應朝野建議,捐贈預算增加至23億元,成長2.5倍。文化部並依「公共電視法」規定,明列「公視應依業務運作需求,提出年度工作計畫,並保障族群頻道經費專款專用」。
其中編列6億元則用於辦理兒少原生內容及節目製播,保障兒少近用權及提升台灣原創動畫內容製播量能;以及開發、孵育台灣多元原生內容與劇本,帶動產業連結及效益擴散。
至於今年首度發放的1200點文化成年禮金,113年度起確定擴大規模至16到22歲,適用人數共約150萬人,文化部將藉由消費市場成長的利基,持續鼓勵藝文消費點推廣加碼、媒合民間資源挹注,以促進藝文消費人口擴增,帶動藝文產業永續發展。(編輯:張雅淨)11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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