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礦業大亨控告臉書 自加密貨幣詐騙廣告獲利
(中央社記者丘德真雪梨3日專電)澳洲礦業大亨佛瑞斯特(Andrew Forrest)指控臉書(Facebook)未能預防失實的加密貨幣廣告出現,而臉書從中獲利;佛瑞斯特遂向澳洲法院針對臉書提出刑事告訴。
據澳洲人報(The Australian)今天頭版頭條刊登報導,佛瑞斯特指控臉書多次讓用戶曝露於加密貨幣詐騙廣告;而且相關騙案的手法,均涉及挪用佛瑞斯特的肖像和名字,讓受害人以為有關加密貨幣投資宣傳是受到名人背書。
報導指出,雖然佛瑞斯特已提出的申告,但在法院正式展開審訊之前,還需要先獲得西澳州(Western Australia)檢察廳(Attorney-General’s Department)同意起訴。目前西澳州裁判庭(The West Australian Magistrates Court)預訂將於今年3月底針對該案召開首次聆訊。
報導提到,加密貨幣詐騙案在臉書出現,可能是從2019年3月開始。除了全球四大鐵礦鉅子之一的FMG集團(Fortescue Metals Group)董事長佛瑞斯特之外,其他於有關詐騙案中遭挪用肖像和名字的知名人士,還包括澳洲男星克里斯漢斯沃(Chris Hemsworth)、十號電視台(Ten)新聞節目主持人艾里(Waleed Aly)、七號電視(Seven)台新聞節目主持人科希(David Koch)等。
報導又提到,佛瑞斯特在美國加州(California)已就另一案件針對臉書提出起訴;他指控臉書「幫助和教唆」(aiding and abetting)他人詐騙;他指臉書並未管控預防該社交平台被利用成為犯罪工具,他又指臉書是明知自己是藉著那些非法廣告的存在而獲利。
佛瑞斯特於加州提告臉書的案件中,當地法院在審訊期間獲得一份文件,內容提到在相關騙案中,有澳洲受害者當初以為有關加密貨幣獲得佛瑞斯特替背書,於是才投資上當,損失高達67萬美元(約新台幣1865萬元);佛瑞斯特並不確定相關騙案的受害人數,但估計涉及金額高達數以百萬美元計。
報導還指出,在佛瑞斯特於澳洲提告的案件中,假如臉書被判罪名成立的話,臉書將會被判罰款以及改變其廣告獲利的模式。
佛瑞斯特表示,他是要替澳洲人向臉書提告;他指騙案的受害人損失金錢,但臉書卻因為受害人看見那些詐騙廣告而獲利。
佛瑞斯特解釋,由於相關騙案的加害人大多數是在海外,不易緝捕;故此最有效保護澳洲人的辦法,就是藉著刑事提告以嚇阻臉書,讓臉書不敢任由自己成為犯罪工具。
臉書的母公司Meta Platforms一名不具名發言人向澳洲人報表示,該公司不希望臉書上出現詐騙或誤導性廣告;她又指那些詐騙廣告是違反臉書的政策,對「我們的社群」沒有好處。
佛瑞斯特呼籲,每一個澳洲人都不要相信臉書上出現的投資廣告。
據澳洲廣播公司(ABC)今天報導,佛瑞斯特指控臉書的罪名包括「刑事過失」(criminally reckless)。
據雪梨晨驅報(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網站今天報導,佛瑞斯特相信他這次在澳洲提出告訴,是臉書在全球首次遭於刑事提告的案件。
據ABC去年12月8日報導,澳洲聯邦警察(AFP)發現,加密貨幣騙案數量和規模在疫情期間暴增;警方估計,多名受害人於2021年合共損失超過澳幣1億元(約新台幣19億8300萬元)。(編輯:高照芬)11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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