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捍衛凍結煤炭出口政策 日本呼籲解禁
(中央社記者石秀娟雅加達6日專電)印尼這個月凍結煤炭出口,日本駐印尼大使金杉健二日前致函印尼政府指出,禁令嚴重影響日本經濟民生,呼籲解禁。印尼總統府今天捍衛這項政策,指政策符合憲法及人民利益。
印尼規定煤炭業者每年25%的產量須以每噸不高於70美元(約新台幣1935元)賣給國營的國家電力公司(PLN),以維持煤炭的安全供應量。但許多業者未滿足這項「國內市場義務」,政府因而宣布1月凍結煤炭的出口。
雅加達環球報(Jakarta Globe)報導,每噸70美元約是全球煤炭價格的一半。
印尼國家通訊社(Antara)在4日引述印尼貿易部的資料報導,至去年10月底止,印尼有418家煤炭業者沒有供應國家電力公司任何煤炭,30家業者對國家電力公司的供應低於其產量的24%,這些違反「國內市場義務」的業者佔全部業者的73%。
金杉健二(Kanasugi Kenji)在4日致函印尼能源與礦產資源部、經濟統籌部等部會時指出,日本產業定期自印尼進口煤炭,每個月大約進口200萬噸,突如其來的禁令對日本的經濟活動、製造業和民眾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金杉健二指出,日本關切印尼電廠必須取得穩定煤炭供應的需求,但日本廠商向印尼購買的煤炭是發熱量高的煤炭,不同於印尼燃煤電廠使用發熱量低的煤炭。至少5艘船已完成煤炭出口日本的裝載,正等待啟航,「我們呼籲禁令立即解除」。
印尼總統府幕僚長辦公室官員佛布里(Febry Calvin Tetelepta)今天則發表聲明指出,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日前下令禁止煤炭出口一個月,並非盲目的決定,而是經過嚴格的檢視程序,這也是因應全球能源危機的作法。
佛布里指出,政府感謝國內煤炭業者配合滿足「國內市場義務」,以免國內的需求短缺,對於沒有滿足這項義務的業者,政府會毫不猶豫地撤銷出口許可。
佛布里說,禁止煤炭出口的政策符合憲法、也是為確保2億7000萬人的用電需求。「國內市場義務」明定在法律中,業者不應違法。佐科威並要求相關部會檢視、建立永久的「國內市場義務」機制,以滿足國內需求與國際能源危機的挑戰。(編輯:黃自強)1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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