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通過修法 懷孕12週內女性可合法墮胎
2021/1/26 19:29(1/29 13:48 更新)
(中央社曼谷26日綜合外電報導)泰國國會今天通過修法,允許懷孕未滿12週的女性墮胎,但懷孕超過12週墮胎者仍將受懲罰。主張墮胎合法化的女權倡議者批評,這還不足以保障母親的權利。
路透社報導,泰國參議院昨晚舉行會議,以166票對7票通過修訂將墮胎定為犯罪的法律,目的是解決婦女尋求非專業人士非法墮胎的問題。
根據這項修正案,懷孕12週以上者僅允許在某些狀況下墮胎,否則將被判處最高6個月徒刑或1萬泰銖(約新台幣9343元)罰款,或者兩者並罰。
一名參議員告訴路透社:「這意味墮胎有其條件,而且只能經由醫師依法執行。」
眾議院上週已通過這項修正案。泰國憲法法庭去年2月裁定,禁止女性墮胎違憲與侵犯人權。
依據新規定,如果醫師判定胎兒畸形風險高,懷孕對母體構成生命威脅,以及因為性侵、欺騙或脅迫造成懷孕,在這幾種狀況下,懷孕12週以上的女性可以合法中止妊娠。
然而女權倡議人士表示,保留懲罰仍會使墮胎被貼上標籤。他們主張墮胎是個人權利,並認為刑罰將妨礙女性尋求安全墮胎的管道,且傷害女性尊嚴。(譯者:陳怡君/核稿:林治平)11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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