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兒少勝利 合法性行為最低年齡擬從12歲上修至16歲
2020/12/21 19:12(2021/1/29 13:47 更新)
(中央社馬尼拉21日綜合外電報導)13歲少女和年紀大她兩倍多的男子發生性行為,多數國家皆認為是法定強姦罪,菲律賓卻認定合法。但在兒少權利倡議者遊說下,預料菲律賓將把最低合法性行為年齡上修至16歲。
法新社報導,菲律賓以天主教徒為主,現行規定的合法性行為最低年齡,低於全球絕大多數國家,允許成人與12歲孩童發生性行為。
菲律賓刑法自1930年起便作上述規定,兒少權利倡議者數十年來不斷遊說上修,但面臨他們口中「父權文化」的抵制。在菲律賓,墮胎和離婚仍屬違法。
不過從目前局勢看來,國會預計將通過法案,把合法性行為年齡上調至16歲。
兒少權利倡議者說,這項法案有助保護菲律賓年輕人。現在菲律賓已淪為網路兒童性虐待問題的全球熱點,每天有超過500名青少女懷孕和生產。
法案於近期邁向最終表決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駐菲律賓保護兒童事務主任班維紐第(Patrizia Benvenuti)說:「這是菲律賓兒少的勝利。」
她表示:「把最低合法性行為年齡訂於12歲,跟大腦發展的科學研究真的不一致。」
根據官方數據,菲律賓性侵與性虐待兒童問題猖獗。
參議員漢迪夫洛斯(Risa Hontiveros)在呈交參院的文件中引述婦女資源中心(Center for Women's Resources)數據表示,幾乎每小時就有一名女性或兒少被性侵。
漢迪夫洛斯並指出,每10名受害者中有7人是兒少,而且絕大多數是女孩。(譯者:楊昭彥/核稿:林治平)1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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