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新聞與數位內容 印度劃歸資訊廣播部監管
(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德里11日專電)鑑於網路假新聞和色情數位內容等問題,印度中央政府已由總統柯文德9日簽署行政命令,把新聞網站、串流影音平台(OTT)和社群媒體全劃歸資訊與廣播部管轄。
部分專家擔憂,將網路新聞網站、社群媒體和串流影音平台都劃歸政府單位管轄,可能發生侵害新聞與言論自由的問題。
News 18今天引述印度政府消息人士說,資訊與廣播部相信自我監管和自律,不會審查數位內容,或要求數位內容必須取得執照才能播送。
印度目前尚無法律與自治機構來管理數位內容,但包括印刷媒體、電視新聞頻道,分別有印度新聞評議會(Press Council of India)和新聞廣播協會(News Broadcasters Association)負責監管。
印度廣告準則委員會(Advertising Standards Council of India)負責監管廣告,電影認證中央委員會(Central Board of Film Certification)則負責電影監管。印度這些內容監管機構,都屬於獨立的自治機構。
新德里電視台(NDTV)報導,印度政府會做出上述行政命令,是因最高法院受理民眾要求設立自治機構來管理、規範串流影音平台等數位內容的訴願,最高法院因而通知中央政府、資訊與廣播部和印度網際網路暨行動通訊協會(Internet and Mobile Association of India),必須做出回應。
Netflix、Amazon Prime等國際串流影音平台陸續進軍印度市場後,一些保守的印度民眾對這些國際串流影音平台播放電影或數位內容出現性愛裸露、暴力等內容不滿,向有關單位投訴。
此外,在印度總理莫迪上台後,印度教激進團體和右翼組織經常在社群媒體發表仇恨言論,而朝野政黨更在選舉時間透過社群媒體傳播假消息試圖影響選舉結果,因而讓數位內容的監管問題,越來越受到印度社會重視。(編輯:黃自強)10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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