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進口規定放寬 台僑收口罩可免稅免申請
2020/4/19 22:03(4/19 22: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石秀娟雅加達19日專電)為利於武漢肺炎防疫,印尼在疫情期間取消73項醫療及防疫物品進口的相關稅負;物品價值低於500美元,收件人不須事先申請核准。這項暫行措施方便旅居印尼的台僑領收口罩。
印尼財政部海關總署今天宣布,在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期間,口罩、乾洗手、消毒用品、病毒快篩劑、聚合酶連鎖反應(PCR)檢測試劑、藥品及維他命、呼吸器和其他醫療器材將免除進口相關稅負,適用對象包括政府、個人及法人等。
海關總署署長赫魯(Heru Pambudi)透過新聞稿表示,海關總署為促進防疫工作,已兩度提出便利措施,隨著疫情的變化,為方便民間及個人進口防疫物品,再度提出新措施。
根據海關總署的新規定,疫情期間進口這73項物品不需繳進口稅、貨物加值稅、奢侈品銷售稅等,物品價值低於500美元(約新台幣1萬5000元)者,收件人只需持註冊的稅號(NPWP),就可到海關領件;物品價值高於500美元者,則必須先在印尼國家單一窗口(INSW)網站申請。
印尼政府之前規定,進口物品價值超過3美元(約新台幣90元)就須繳稅,因口罩等物品是防疫物資,也須先向印尼國家單一窗口申請。
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處之前提醒國人,寄送口罩等用品到印尼的手續相當繁複,並可能涉及額外費用,寄送前應先評估,並依寄收規定申請,避免無法送達。這項疫情期間的新規定讓國人寄送口罩到印尼方便不少。(編輯:郭中翰)10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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