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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月底前入境印尼 須持兩週內未赴中國證明

2020/2/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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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石秀娟雅加達7日專電)為防堵武漢肺炎病毒,印尼政府要求,台灣以免簽或落地簽入境印尼,或者申請印尼入境簽證等文件,必須附上台灣移民署的入出境紀錄,證明過去14天未入境或居留中國大陸。

印尼移民總局官員今天回覆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這項政策自印尼政府在5日簽署相關規定後生效,將實施至2月29日,之後將評估再決定是否繼續實施。印尼駐台代表處已經貼出公告。

根據印尼駐台代表處公告,中華民國國民以免簽或落地簽入境印尼,以及申請入境簽證、居留簽證、入境居留證者,必須附上台灣移民署所核發入出境紀錄,證明14天內未入境或居留中國大陸。

印尼移民總局官員指出,在印尼工作,持有印尼政府核發的工作證及居留證的中華民國國民入境印尼時,也必須附上由台灣移民署所開立的入出境紀錄,證明未曾在過去14天內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

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疫情擴散,印尼政府2日宣布多項入境管制措施,由印尼司法人權部長雅遜納(Yasonna Laoly)在5日簽署相關規定後生效。相關政策暫時禁止中國國民以免簽和落地簽入境印尼,也拒絕過去14天內曾居住或訪問中國的中國及外國人士入境或過境。

印尼政府要求中華民國國民入境時,必須持有台灣移民署證明14天內未曾到過中國的出入境紀錄。(編輯:王永志)1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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