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用工判決 日外相:極其遺憾無法接受
(中央社東京30日綜合外電報導)南韓最高法院今天首度判決確定日本企業須賠償南韓徵用工,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表示,對判決結果極其遺憾,絕對無法接受,未來不排除尋求國際訴訟等所有可能途徑來因應。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河野太郎將於傍晚召見南韓駐日本大使,除再次說明有關徵用問題「已完全且最終地解決了」的日本立場,也將傳達日本政府無法接受判決結果的看法。
河野太郎下午說,對判決結果「極其遺憾」,絕對無法接受;未來不排除尋求國際訴訟等所有可能途徑,採取堅決態度因應。
外務省為求以萬全體制因應,已在亞洲大洋洲局下成立「日韓請求權關連問題對策室」。
由於這是要求日本企業賠償的首件確定判例,未來恐影響日本與南韓關係。
這項判決源起李春植等4名南韓人,主張在二次大戰中被日本強徵工作,因此在2005年時對新日鐵住金鋼鐵公司提出求償訴訟。
原本此案在南韓首爾地院及高院,都判原告敗訴,但最高法院在2012年5月做出新判斷,認為基於違反人道的不法行為及與殖民地相關的不法行為所衍生賠償請求權,難以適用過去日韓所簽訂的協定。
因此,最高法院駁回二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高院在2013年做出新日鐵住金賠償每人一億韓圜的判決,新日鐵住金上訴到最高法院,到今天才做出判決。
位於南韓首爾的最高法院下午宣判,認同原告主張,駁回新日鐵住金的上訴,要求新日鐵住金須賠償每人一億韓圜(約新台幣271萬元)。
今天判決確定,是要求日本企業賠償的首例。不過,4名原告中,除了李春植,其他3人都已過世。
日本政府認為有關徵用問題,已在1965年伴隨雙方關係正常化所簽訂的協定中「已完全且最終地解決」,今天判決結果預料可能影響未來的日韓關係。
與此相關,目前還有2件要求日本企業賠償的案件,正在南韓最高法院進行審理。
這2件案件,被告都是三菱重工業。一件是1944年到1945年,被強迫徵用在名古屋軍備工廠工作的南韓女性,她及家屬合計5人在2012年10月提訴。
這起案件的一、二審都是原告勝訴,2015年6月二審法庭要求三菱重工業支付每人1100萬日圓到1300萬日圓不等的金額;三菱重工業上訴,南韓最高法院9月開始進入正式審理程序。
另一件案子則是二次大戰期間在廣島工廠工作的多位南韓人,訴求不僅被強拉工作,在廣島遭原子彈攻擊後也不管他們,並在2000年5月提訴。
這起案件一、二審雖然被法院認為已過求償時效,但跟新日鐵住金的案子一樣,最高法院在2012年5月認為個人請求權未消滅,所以發回高院更審。
南韓高院2013年7月做出判決,要求三菱重工業支付每人約700萬日圓賠償金;三菱重工業提出上訴距今已超過5年,但最高法院仍未開始審理。(譯者:黃名璽/核稿:嚴思祺)107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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