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路透記者被告 國際呼籲緬甸放人
(中央社仰光10日綜合外電報導)緬甸警方今天向法院正式控告2名路透社記者,違反殖民時代訂定的緬甸國家機密法,定罪後的刑期最長可達14年,檢方也有意起訴,引發外界群起呼籲立即釋放這2名記者的聲浪。
法新社報導,同為緬甸籍的31歲記者瓦隆(Wa Lone)和27歲記者喬索歐(Kyaw Soe Oo),2017年12月遭到緬甸警方逮捕,理由是他們自共進晚餐的2名緬甸警員取得機密文件,因而違反「政府機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該法最高可處14年徒刑。
這2名記者原本在緬甸北部的若開邦(Rakhine)報導軍方的迫害行動。自2017年8月以來,這類行動已使約65萬5000名洛興雅(Rohingya)穆斯林人口外逃至鄰國孟加拉。
緬甸地方法院法官今天表示,警方根據「政府機密法」中規定不得「獲取、收集、紀錄和公開(可能)有利敵人的...任何官方文件或資訊」條文,正式對這2名路透社記者提告。2人將在23日再次出庭應訊,屆時法官將按照隱晦的緬甸法律系統決定是否受理。
路透社表示,他們對於緬甸當局企圖起訴這2名記者感到「極度失望」。該社總編輯艾德勒(Stephen J. Adler)說:「我們認為此舉完全缺乏正當理由,這是對新聞自由的公然攻擊。」
今天赴法院採訪的記者,全都身著黑衣抗議同業遭到逮捕,他們並高舉「新聞工作不是犯罪」的標語。
美國駐緬甸大使館也率先對起訴行動表達失望,同時呼籲「立即釋放」2名記者。使館發布聲明表示:「民主政治若要成功且蓬勃發展,必須讓記者能夠從事他們的工作。」
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也稱,這2名記者被當成對其他記者殺雞儆猴的「代罪羔羊」。 (譯者:中央社張正芊)1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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