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不用再綁手綁腳 紐約廢除過時禁舞令

2017/11/28 18:08(11/28 19:2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紐約27日綜合外電報導)紐約市長今天簽署廢除已有91年歷史的跳舞禁令。禁舞令源自美國禁酒時期,明文禁止民眾在紐約市內數萬家酒吧、夜店和餐廳內跳舞。

法新社報導,紐約市議會於10月31日以壓倒性票數,通過廢除從1926年開始生效的禁舞令。倡議者聲稱此法令種族歧視,指禁舞令當初是用來取締哈林區(Harlem)黑白混雜的爵士樂俱樂部。

倡議者表示,禁舞令在歷史上也曾被用來打壓拉美裔與LGBT(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團體。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在1990年代打擊犯罪時,利用此法令嚴厲取締夜店。

現任紐約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表示:「現在是2017年了,此法令毫無道理。夜生活是把人們聚集在一起的紐約大熔爐的一部分。」

「我們希望人們在勤奮工作後,不用受奇怪禁舞令干擾,盡情享受城市夜生活。」

儘管禁舞令近年來鮮少執行,販售飲食的公共場所若不想負擔罰款風險,仍須依規取得室內跳舞許可,但取得許可幾近不可能。

紐約市內2萬2000多家酒吧、餐廳與夜店中,僅約100家取得這種得來不易的許可證。(譯者:中央社陳乃瑜)10611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