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釋憲保障同婚 美反同婚組織有不同意見
2017/5/25 13:31
(中央社記者曹宇帆洛杉磯24日專電)大法官昨天釋憲保障同婚,美國反同婚組織對此發表聲明指出,婚姻是界定於一男一女的制度,對生命與真正自由構成威脅的同性婚姻,將不利於台灣人民。
大法官昨天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要求2年內修法。
美國反同婚團體麻州抵抗(MassResistance)加州分部對此發表聲明指出,麻州抵抗認為,2015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就Obergefell v. Hodges案的判決,扭曲了美國憲法與當代對自由的基本定義,如今這駭人的現實也臨到了台灣。
聲明指出,綜觀人類歷史,基於天性與道德認知,足證婚姻是界定於一男一女的制度,孩童需要父母和社會賴以茁壯,都是奠基於家庭制度。
聲明說,許多關於社會學、流行病學和心理學的研究已斷言,原生性別男與女結合的自然婚姻,以及父母與子女組成核心家庭的重要性。台灣大法官所做出的釋憲決定,對於生命與自由構成威脅,將更不利於台灣人民。
麻州抵抗是美國非營利反同婚與同運組織,他們曾製作同婚在麻州合法後對麻州帶來衝擊的紀錄片,也非常關心台灣同運的發展,近期在官網以台灣為主題,介紹台灣反同婚團體與組織進行的各項努力。10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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