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犀牛角 坦尚尼亞判4陸男20年
2015/12/18 19:00
(中央社三蘭港18日綜合外電報導)律師透露,坦尚尼亞法院判處被控走私犀牛角的4名中國大陸男子長達20年徒刑。
坦尚尼亞逮捕這4名涉嫌走私11支犀牛角的大陸男子,是這個東非國家所緝獲的最大批犀牛角之一。
律師賽門(Wankyo Simon)在坦尚尼亞西南方姆貝亞區(Mbeya)接受記者電訪說:「除被判監禁外,他們每人還需支付800美元罰金。」
坦尚尼亞上月在姆貝亞區逮捕這4名大陸男子,當時他們正從鄰國馬拉威越境抵坦尚尼亞。坦尚尼亞是在16日做出上述判決。
由於東亞國家認為犀牛角具療效,每年有數以百計犀牛因此被捕殺。10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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