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持回程機票留置菲國 台女返台
2015/12/3 12:04
(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3日專電)因未持回程機票抵菲而遭馬尼拉國際機場移民局人員留置的羅姓台灣籍女子,已於今天上午搭機返回台灣。
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官員上午撥打羅女電話,但對方已經關機,經向航空公司查詢,確認已搭機返台。
羅女1日從台北搭乘菲律賓航空公司班機抵菲,但因未持回程機票而遭盤問,最後菲方依據移民法規定,決定將她遣返。
馬尼拉機場移民局官員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值班人員依法行事並無刁難,持觀光簽證者如果出入菲國太頻繁,每次又都停留2個月,就可能會被詢問。
根據菲國移民法規定,持觀光簽證訪菲,必須持有返程或前往第3地的機票才能入境,只有持居留類簽證者才可用單程機票入境,如工作簽證、投資簽證、退休簽證、學生簽證、宗教簽證、外交官簽證等。
機場官員說,事實上,許多東南亞國家也有「需持回程機票」的相同規定。
昨天上午,駐菲代表處移民秘書、領務秘書前往機場了解狀況,除為她購買早餐及熱牛奶之外,也請託機場移民局官員及航空公司服務人員協助照料羅女,包括她的飲食及人身安全。
另方面,許多網友也在社群網站上留言,對於台媒在羅女尚被留置期間披露新聞感到擔憂,內容甚至有「疑似沒有事先給海關小費」的字眼,擔心她會被菲方列入黑名單或挾怨報復。10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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