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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新焦點 常設仲裁法院歷史悠久

2015/10/31 20:09(10/31 20: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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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31日專電)設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日前宣布,對菲律賓政府提出的南海仲裁案具有管轄權,一般預料仲裁結果可望於明年內產生,常設仲裁法院已成為受到矚目的新焦點。

菲律賓和美國都對常設仲裁法院的宣布表示歡迎,中國大陸則重申,既不會參與,也不會接受南海仲裁案。

常設仲裁法院是於1899年在第一屆海牙和平會議中,依據「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成立的跨政府組織,總部設於荷蘭海牙和平宮,為全球歷史最悠久的國際爭端解決機構。

常設仲裁法院有117個會員國,負責處理相關國家、國家個體、跨政府組織以及民間單位之間的爭端,仲裁範圍廣泛,涵蓋國際爭端以及商業、投資糾紛。

常設仲裁法院目前正在審理的案件有:荷蘭與俄羅斯的「北極日出號」案、東帝汶與澳大利亞的「帝汶海條約案」等,最近裁決的案件有模里西斯與英國的查哥斯海洋保護區案、馬來西亞與新加坡的鐵路土地發展費爭議等。

由於案件的審理程序並不對外公開,且受理的案件相對較少,常設仲裁法院的知名度不如同樣設在和平宮的國際法院。

和國際法院不同,常設仲裁法院並無在任法官,而是由爭端各方挑選仲裁員,成立仲裁庭。

仲裁庭的管轄權將視案件及相關各方的協議而定,一般而言,各方負責自己的費用,並分攤共同費用。

因南海爭議而起的「菲律賓vs.中國」案,由於中國大陸拒絕參與仲裁,菲方要求國際海洋法法庭(ITLOS)指派5名法官擔任仲裁員,而且南海案仲裁庭是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VII設立,因此無權管轄主權及劃界議題。10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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