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不接受10年後重施制裁
2015/7/22 18:06
(中央社杜拜22日綜合外電報導)伊朗首席核談判代表阿拉奇(Abbas Araqchi)今天表示,伊朗不會接受國際延長時效,在10年後再針對伊朗的核子計畫實施任何制裁。
阿拉奇在電視直播的記者會上表示,10年到期後,任何重新實施制裁的企圖,將違反伊朗和世界6強達成的協議,也就是「沒有誠信」。
伊朗本月14日與世界6強、也就是五常加一集團(P5+1)在奧地利維也納,就伊朗核問題達成歷史性協議。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20日通過決議案,為維也納核子協議背書。如果伊朗未來10年內違反協議,這項決議讓聯合國可重新制裁。如果伊朗遵守協議條文,聯合國決議案所有條文和措施將在10年後終止。
但是五常加一集團及歐洲聯盟本月稍早告訴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說,他們計畫在10年後,試圖延展這項機制5年,准許重新制裁。
阿拉奇說:「聯合國安理會決議案清楚指出,協議的時間範圍訂為10年,伊朗的案子10年後將在安理會結案。」
「如果美國和其他五常加一國家說,他們要在10年後通過新的決議案,准許重新實施制裁,這是違反維也納協議,而且毫無誠信。」( 譯者:中央社陳怡君)10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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