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啟動公共藝術諮詢 研議檢討相關制度
(中央社記者邱祖胤台北22日電)為因應公共藝術實務現況及藝術環境變化,文化部辦理多場諮詢會及公開交流會,盼找出現行政策的問題與解方,21日舉辦首場諮詢會議。
根據文化部發布新聞稿,文化部委託國立台南藝術大學協助辦理8場次諮詢會及2場公開交流會,分別邀請公共藝術領域專家學者、藝術家、策劃單位、興辦機關等,針對代辦、法令規範、執行樣態、人才培育、維護管理、基金運用等層面進行全面檢視及討論,以尋求問題解決方案。
文化部長史哲出席首場諮詢會議時表示,公共藝術推動至今已30年,雖然持續順應整體環境趨勢調整法令及相關制度,但是作為一個台灣少見執行最久的公共政策,仍然不免產生問題。期盼透過諮詢會議,充分聆聽及凝聚解決做法及未來發展方向,針對不涉及修法層次的子法修訂,文化部將優先改善,並將依據討論共識評估修法內容。
昨天展開的首2場諮詢會議,分別邀請策劃單位及藝術家參與,與會人士多認為,「代辦」一詞受到污名化,應該在名稱及專業服務上有更明確定位,代辦單位的資訊露出也應更清楚透明,以利於興辦機關尋求優良廠商協助;此外,也可考慮由文化發展基金挹注有意願的地方政府,以籌組類似專案管理中心的方式取代現行代辦制度。
針對評選機制部分,與會者多認為,現行初選機制及簡章要求的提案內容可再精簡,將初選及複選評選項目作出區隔,並提出應於徵選階段公開徵選小組名單、應強化公共藝術培育課程或講習等建議。
文化部政務次長李靜慧回應,文化部目前已修正設置計畫書及簡章等相關範本,以徵選小組名單公開為原則,並請各單位配合;同時歡迎各界踴躍推薦適合納入專家學者資料庫的人選,以注入人才活水。
文化部預計今年12月及明年2月也將辦理2場次公開交流會,開放關心公共藝術發展的民眾報名參與,詳情可參考官網https://publicart.moc.gov.tw。(編輯:張雅淨)1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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