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籲勿違規河濱公園燃放爆竹 最高可罰15萬
2025/2/12 13:34(2/12 13:36 更新)
![新北市河濱公園春節期間吸引許多遊客踏青休閒,市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提醒民眾勿違規燃放爆竹煙火,以免影響安寧且易發生雜草火警,最高還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圖為淡水金色水岸。(高灘處提供)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傳真 114年2月12日](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800/20250212/1024x768_wmkn_0_C20250212000046.jpg)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12日電)新北市河濱公園春節期間清運垃圾達143.6公噸,其中爆竹煙火廢屑就占一半、約74.2公噸。高灘處提醒民眾勿違規燃放爆竹煙火,不僅易發生雜草火警,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河濱公園擁有許多熱門景點及豐富的休憩設施,且有全台最長的河濱自行車道210公里,民眾可騎乘自行車享受徐徐和風沿途兜風,徜徉在河畔綠意及自然風光中。
高灘處表示,基於公共安全、安寧與風俗民情的考量,市府依平日及節慶期間共公告河濱公園8處地區為爆竹煙火施放專區,但仍有許多民眾違規燃放爆竹煙火,保全人員除需勸離民眾外,還常有煙屑掉入引燃草叢,需辛苦協助滅火,甚至通報消防人員到場灌救。
高灘處表示,春節連假期間除了出遊民眾製造的垃圾外,還有許多炮屑遺留,讓清潔人員忙於清理,據統計,光是大年初一至初五,5天從河濱公園清運出的垃圾約143.6公噸,其中爆竹煙火廢屑就達74.2公噸。
高灘處呼籲民眾到河濱公園遊玩,爆竹、垃圾隨手帶走,共同維護公園環境及景觀,以保良好遊憩及活動品質。若違規施放爆竹遭查獲,消防主管機關可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李錫璋)1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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