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振興券使用期限倒數 市場加碼刺激消費
2025/2/7 13:17(2/7 13:46 更新)
![花蓮縣政府發放縣民每人3000元振興券,使用期限到2月28日,花蓮市復興市場8、9日將推出限時加碼優惠,鼓勵民眾到市場消費。圖為民眾持振興券購買豬肉。(花蓮縣府提供)中央社記者張祈傳真 114年2月7日](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800/20250207/1152x768_wmkn_0_C20250207000036.jpg)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7日電)花蓮縣府發放縣民每人3000元振興券使用期限到2月28日,花蓮市復興市場8、9日推出加碼優惠,持振興券消費滿200元,可兌換面額100元消費抵用券,每日限量150份。
花蓮縣府與花蓮市復興市場自治會合作,推出「復興迎春.振興消費加碼送」活動,鼓勵民眾至市場消費,享受加碼回饋。
復興市場加碼活動於8、9日限時2天舉行,活動期間持花蓮振興券消費滿200元,憑當日購買證明就可免費兌換復興市場消費抵用券100元,兌換時間自上午8時起,每日限量150份,抵用券限活動期間內使用完。
花蓮縣府觀光處長余明勲表示,市場是民眾日常採買重要場域,展現在地特色美食跟文化,透過市場加碼,希望吸引民眾到市場消費帶動買氣,活絡在地經濟。
余明勲提醒,花蓮振興券最後使用期限到2月28日,可在花蓮任一店家消費使用,鼓勵民眾把握機會使用,支持在地店家,各家業者都有推出振興券加碼回饋,相關資訊可至「花蓮振興券便民服務網」查詢。(編輯:謝雅竹)114020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