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坪水上訓練基地下水審查權續協調 拚114年營運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6日電)阿姆坪水上訓練基地3年前完工,委外業者今年5月試營運發現場館缺失、下水審查權在北水分署等爭議,桃園體育局27日將開會協調,但業者盼望下水審查權下放體育局,爭取明年營運。
桃園市政府體育局長許彥輝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阿姆坪水上訓練基地當時以臨時建築物申請執照取得使用,根據臨時建築物使用方式,每5年就必須再申請一次,市府會依相關法令規定完成該做的檢測,到期後再延續、申請臨時建築物執照;他強調「這個是前朝留下來的,只能用這方式(解決)」。
阿姆坪水上運動訓練基地OT案得標廠商微風沛朵公司,晚間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公司在去年得標取得經營權,今年5月試營運,卻發現基地建物出現漏水、空調跳電等場館缺失,甚至划船選手無法取得下水許可使用等問題。
微風沛朵公司指出,經過與體育局溝通協調,場館缺失狀況雖逐漸改善,但因為水域下水許可的審查為經濟部權責,業者希望水利署北水分署能將下水許可審查權下放至桃園體育局,月底將再與市府召開協調會議,業者期望體育局可與北水分署協調下水審查權,如此才可能在明年營運。
體育局發布新聞稿表示,阿姆坪水上訓練基地,因土地分區為水域用地且無訂定建蔽率及容積率,若循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辦理恐費時1至2年,考量中央補助款執行時效(總經費約新台幣1億元,體育署補助約7500萬元),前任市長任內依建築法申請興建臨時建築物申請執照,並取得建管處核可使用期限,自110年10月25日至115年10月26日。
體育局指出,因基地試營運後陸續發現場館缺失,包含建物漏水、空調跳電等,體育局共辦理8次會勘與會議協調研議解決場館缺失,營造商已於9月改善漏水問題、10月改善空調跳電,12月完成改善加壓馬達跳電及熱水器水壓不穩問題。
有關廠商申請石門水庫水域使用,體育局指出,北水分署今年4月30日曾來文告知水域申請的准駁權無法委託代辦,須由北水分署辦理下水許可審查,依「石門水庫水域水面使用管理要點」規定,應以書面向北水分署申請並取得許可才可下水,相關申請使用規範已於OT契約內載明,依規定應於預定使用起始日15日前提出申請,最早得於90日前提出。
體育局也協助業者與北水分署、遊艇公會、漁民、桃園市划船與輕艇委員會完成協調共用水域。
體育局表示,與OT廠商於11月14日已完成「桃園市大溪阿姆坪水上運動訓練基地營運移轉(OT)案」協商會議,並預定12月27日再次召開協調會議,持續協助相關下水及營運事宜。(編輯:陳仁華)1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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