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與幼兒園隔8公尺 桃園綠營議員要市府修法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23日電)桃園市私立愛玩美幼兒園對面籌建加油站引發反彈,市議員黃崇真、王珮毓及黃瓊慧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市府枉顧幼兒安全,並就中央與地方法規抵觸進行修法,保護幼兒安全。
民進黨市議員黃崇真、王珮毓及黃瓊慧上午邀集市府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代表及愛玩美幼兒園方、家長等召開記者會。
幼兒福利協會理事長黃聰霖表示,從今年加油站開始籌設後,家長們反彈聲浪大,幼兒園與對面籌設中的加油站,2個設施之間僅間隔8公尺道路,向市府陳情及提起訴願,市府回函卻充滿推託之詞,盼市府重視先來後到停建加油站,因為「幼兒危險零容忍」。
黃崇真指出,接獲陳情後已多次向市府提出加油站設置選址應考量交通及周圍設施安全,且幼兒園已開班超過5年,市府卻駁回訴願,都發局及經發局更互踢皮球,但現行法規有明確規範或可類推處,呼籲市府重新評估設置風險,讓家長及師生安心。
王珮毓說,依中央「加油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明確表示,第一類保護物包含公私立大學、國高中小至幼兒園,且參考新竹市的都市計畫保護區農業區土地審查要項表,規範至少要距離200公尺以上,但是桃園市府在相關法規卻獨漏幼兒園,呼籲應該修正桃園自訂的審查規範,跟上其他縣市的腳步,保障幼兒安全。
黃瓊慧表示,這案件為法規的謬誤,就是自相矛盾的審查要點,且學齡前孩童在遇到災害時,本身就是高風險族群,但市府卻貿然發證給加油站,根本是忽視幼兒安全,要求市府有所回應。
經濟發展局公用事業科長游慧玲說,中央的加油站設置規則和桃園市都計保護區農業區土地審查要項表規範,法規距離的限制是針對國小以上,含國、高中,理由是學童有可能走路行經加油站有安全顧慮,因此限制100公尺內不得設置加油站,但幼兒園幾乎都是接送不在規範內,對於議員所提修法意見將與都發局研商。(編輯:方沛清)1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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