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中派出所長轄區違規駕車 下屬開罰單舉發

2023/9/2 17:5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日電)台中春社派出所長邱量虔日前在轄內開車違規遭民眾檢舉,所內員警開罰單舉發。他說,不要以為交通違規還有空間,這張罰單他要自行繳納,「不要再拿罰單為難你的警察朋友。」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4分局春社派出所所長邱量虔今天在臉書(Facebook)張貼翻拍罰單照片並發文表示,他今年7月1日上午9時20分開車行經南屯區永春路、筏子東一街口時,違規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民眾以行車記錄器畫面檢舉。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邱量虔告訴中央社記者,遭檢舉的路段恰好是他的派出所轄區,當時他開車外出洽公,罰單是所內警員開單,他收到罰單才知此事,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依法開罰新台幣1200元罰鍰。

他指出,貼文是要告訴大家,不要以為交通違規白單、紅單還有空間,常有民眾跑到派出所要求銷單,這張罰單他也要自行繳納,「請不要再拿違規罰單為難你的警察朋友」。(編輯:戴光育)11209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