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晶品城易主疑攤商被迫縮短約期 市府將了解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26日電)新竹市BOT立體停車場及購物中心「晶品城」的營運商近日易主,疑有設櫃廠商被要求重新簽訂短期合約,希望市府能協助櫃商爭取權益。市府表示,將主動聯繫,了解訴求。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劉康彥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晶品城是新竹市第1座BOT立體停車場及複合式購物中心,由「晶品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得標,起初將附屬商場晶品城購物廣場委予「晶御股份有限公司」營運。
劉康彥指出,晶品開發實業於今年4月與晶御解約,導致晶品城商場改由博鉅行銷公司承租,日前設櫃廠商被告知要重新簽訂進駐契約,契約期限只到113年1月31日。
劉康彥表示,若業者被迫結束營業,不僅損失慘重,員工更將面臨失業問題,他認為晶品開發實業須「無條件接收」原合約,且在晶品、晶御的協議終止契約書中,清楚載明晶品須秉持接管誠信原則,全權負責櫃位合約精神。
劉康彥呼籲,針對晶品城設櫃業者面臨血本無歸的事件,新竹市長高虹安應拿出負責任甲方的態度,替設櫃業者主持公道,協助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而非讓廠商求助無門。
在晶品城經營飲品店業者表示,根據原合約,有些業者經營年限至少還有4至10年,且原合約「權利變更」條文載明,如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移轉與第三方時,新所有權人或其指定人應共同遵守契約內容等。
晶品開發實業至截稿前沒有回應。
新竹市政府發布聲明稿表示,有關晶品城BOT案是依先前市府於102年與晶品城所訂立的投資契約規定,並於105年10月8日正式啟用,晶品城與其代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承包商或任何第三人間因興建及營運所生之所有權利義務,由民間機構負責,晶品開發實業易主事宜,屬廠商內部股權轉移問題,市府無權干涉。
市府表示,晶品開發目前皆依照與先前102年市府所簽訂生效之合約內容,持續履約中,關於議員及設櫃廠商所稱內容,經查市府未曾收到廠商陳情,將主動聯繫進一步瞭解訴求。(編輯:李錫璋)11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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