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眼盲博美犬遭繁殖場棄養 嘉縣家畜所撤證開罰

2023/2/15 16:26(2/15 16:3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嘉義縣朴子市場2022年11月底發現一隻遭棄養眼盲白色博美犬,經家畜疾病防治所動保員救回悉心照顧後,已被愛心人士認養。(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提供)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傳真  112年2月15日
嘉義縣朴子市場2022年11月底發現一隻遭棄養眼盲白色博美犬,經家畜疾病防治所動保員救回悉心照顧後,已被愛心人士認養。(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提供)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傳真 112年2月15日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15日電)嘉縣朴子市場去年11月出現一隻眼盲白色博美犬,經家畜所追查發現是當地某犬隻繁殖場蘇姓管理員故意棄養,今天依動物保護法與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將繁殖場撤證並開罰3萬。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去年11月底接獲民眾通報,朴子市場發現一隻遭棄養眼盲白色博美犬,經動保員救回檢查後,發現為10歲母犬,身體瘦弱且營養不良、嚴重白內障,視力幾乎為零,經悉心照顧後已被愛心人士認養。

家畜疾病防治所長林珮如告訴中央社記者,追查相關監視影像,發現該犬隻是被朴子市某犬隻繁殖場蘇姓管理人員丟棄,函請製作筆錄,蘇姓管理人員承認犯行,並指此犬個性敏感不停吠叫才棄養。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林珮如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棄養動物可開罰新台幣3至15萬,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亦規定,經營特定寵物業,因停業、歇業或其他事由無法繼續飼養者,應妥善處置動物,違者廢止其許可證並不得認養動物。

林珮如說,蘇姓管理人員未妥善照顧犬隻棄養不顧的行為已違反規定開罰3萬,並廢止繁殖場許可證,不得再認養動物。另外,家畜所查此博美犬的寵物晶片,資料卻顯示為苗栗縣某狗園犬隻,且早已登記死亡,事有蹊蹺,已案移當地主管機關查辦。(編輯:郭諭儒)11202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