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廢蚵殼議題 葉竹林提政見要讓垃圾變黃金
(中央社澎湖縣31日電)澎湖廢棄蚵殼處理議題爭論多日,馬公市長葉竹林今天表示,處理蚵殼的權責單位為縣府,是一個不爭事實;若能當選縣長,將成立專責單位、制定廢棄蚵殼暫存場設置管理要點,要讓垃圾變黃金。
澎湖縣政府發言人陳其育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則表示,從菜園蚵殼事件可看出葉竹林宣稱的「義無反顧,勇於承擔」只是空話,他只願花時間開記者會,卻不願花時間為市民做事,縣府將以最快時間清理蚵殼。
馬公市公所今天針對菜園廢棄蚵殼的處理始末等問題,市長葉竹林度親上火線說明。葉竹林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條第1項規定,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由鄉市公所負責,縣市環保局則負責「處理」。所以處理蚵殼是縣政府環保局的職責,馬公市公所僅為「代辦單位」。
葉竹林表示,至於縣府提出的環保署103年公文所稱蚵殼為一般廢棄物,則代表縣府並未注意到農委會於108年2月27日修訂法令,將蚵殼列為「再利用種類」,處理蚵殼的權責單位為縣政府農漁局,是一個不爭事實。
葉竹林也指出,縣府要求馬公市公所和白沙鄉公所代為處理蚵殼也是明顯「大小眼」,民國108年縣府補助白沙200萬元,馬公市公所則是「一毛不給」,到了109年才勉強補助250萬元,市公所經過三次發包,總算完成手續。
但當承包商開始施工時,縣政府又發文要求蚵殼要進處理場前必須先曝曬、瀝乾、碾碎、去蚵繩,否則不得進場。承包商在這種情形下表示無法履約,與市公所解約,導致蚵殼處理至今未決。
葉竹林表示,且澎湖縣議會在108年曾決議要求縣政府成立專案任務推動小組,以循環經濟再利用方式辦理,徹底解決澎湖蚵殼問題,縣府至今尚未有動作。
他說,已決定參選縣長,如果有機會當選,一定朝著成立專責單位、制定廢棄蚵殼暫存場設置管理要點、結合產官學意見研議蚵殼再利用方案、研發高經濟產品,開啟循環經濟,垃圾變黃金方向來努力,才是向上提升的力量。(編輯:謝雅竹)1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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