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漁港禁釣區 擅闖占用者縣府將開罰
2022/8/10 14:38(8/10 14: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0日電)花蓮港漁船停泊區常見釣客擅闖禁釣區垂釣,引發亂丟垃圾、釣線纏繞漁船引擎等問題,甚至以岩釘打入港堤固定遮陽傘等行為。縣府對占用或毀損設施者將開罰,並應回復原狀。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今天發布訊息表示,花蓮區漁會及港區安檢所近期通報反映,部分釣客為追求漁汛,擅闖漁港禁止垂釣區釣魚,引發亂丟垃圾、釣線纏繞漁船引擎等環境及漁民財產問題,造成漁民與釣客間衝突不斷,嚴重影響港區及船隻作業安全。
甚至有釣客在漁港港堤紅綠燈塔處,以岩釘打入石縫中固定遮陽傘或鑽洞加裝架竿器等破壞漁港設施行為。依漁港法規定,擅自占用漁港區域或毀損漁港設施者,除涉及刑責應依法處罰外,並應於限期內回復設施原狀。
花蓮縣花蓮漁港占地約17公頃,港嘴處兩堤防相距約25公尺,漁港區腹地及港區作業空間有限,因此僅供漁船筏進出停泊使用,並無供垂釣區域。
依漁港法規定,在漁港區域內,不得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違反行為如經查獲,將依規定進行裁罰。
農業處長陳淑雯呼籲,民眾切勿前往禁止釣魚港區垂釣,未來農業處將規劃邀集海巡及相關執法單位不定期及不分時段辦理聯合稽查,初步先以軟性勸導方式勸離。為維護漁港安全及漁船作業權益,如釣客屢勸不聽,將依漁港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釣客朋友切勿以身試法。
陳淑雯說明,民眾可至花蓮港務分公司花蓮港東堤的垂釣場域釣魚,應穿著救生衣及防滑鞋等相關安全配備,希望民眾在安全的情況下從事休閒垂釣活動。(編輯:黃世雅)1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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