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截止 高市核准業者逾半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高雄21日電)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將在今天截止,依高市府數據,午前收件4257家申請,目前已核准工廠2154家。為確保後續合法經營權益,拒不配合者依法停供水電,並配合經濟部指示強制執行。
未登記工廠納管申請將於今天截止受理,依經發局數據,一共列管4228家未登工廠,截自中午已有4257家申請;其中,已核准工廠2154家,會持續盤點未申請名單。
經發局表示,為提升業者納管意願,簡化申請流程採一紙化作業,業者可先填寫基礎資料送申請,再於半年內陸續補齊申請所需文件。由於法規規定期限內未申請業者將遭停水、停電,近期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將召集各縣市開會,確認後續處理,開會前暫不會執行停水、停電。
對於少數業者未提出申請,經發局訪視,有業者是因為工廠是承租土地使用,但地主不願意配合,或因為本就小本經營,考量申請納管後續改善成本過高考慮就此歇業。
至於「申請家數超過登記家數」情形,經發局工業輔導科表示,有部分倉儲或是維修業者擔心廠房沒納管恐遭斷水斷電,決定先交申請書;由於維修、倉儲業不符合「低污染產業」定義,不這次納管資格,但也不會被斷水斷電,這部分會採退件處理,並全額退還申請費用。另外,也不排除有未列管工廠自行前來申請,都還需一一檢視申請資料而定。
經發局表示,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凡廠房面積或生產設備達一定規模(如化學、食品類工廠達50平方公尺以上;電力容量、熱能合計達2.25千瓦以上,其餘類別達150平方公尺、75千瓦者)即應辦理工廠登記。若工廠位於農產業群聚不宜設廠區域,也務必確認是否從事農業相關行業別或製程,或相連於得申請納管工廠區域,亦或廠地面積與相鄰建築用地合計大於1公頃者,均得申請納管。(編輯:孫承武)1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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