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正視動物保護 自治條例草案完成公告
2021/11/5 14:26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5日電)花蓮縣政府農業處長吳昆儒今天指出,縣政府正視動物保護問題,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已完成公告,納入各方建議後將酌修,預計年底前完成內部程序,明年送交縣議會審議。
花蓮縣議會定期會今天上午由農業處進行工作報告,吳昆儒提到,花蓮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上月底已完成公告,會將各界提供建議納入後,提送草案至花蓮縣政府法規審議委員會審議。
民主進步黨花蓮縣議員張美慧會中指出,犬貓污染環境清理、犬貓捕捉及協助辦理動物保護案件等工作若下放基層鄉鎮市公所,人力及設備也應同步到位,建議農業處要多溝通,或委託民間辦理。
吳昆儒會後向採訪媒體說明,自治條例草案針對流浪犬貓的保護、管理及飼主責任提出更具體規範,包括任意餵養、棄養等行為都有民眾提出開罰建議,會納入草案中。
吳昆儒表示,花蓮地形狹長,很多案件都是委託鄉鎮公所清潔隊協助,也接獲不少基層反映,圍捕後的流浪犬貓又遭偷偷放掉卻沒有相對法源約束。
吳昆儒指出,目前已完成草案公告,公告期間各界提供的修法建議納入修改後,預計今年底送花蓮縣法規審議委員會審議,最快明年能送縣議會審議。(編輯:戴光育)1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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