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銅鑼竹森村光電場 專案小組建議不予許可
2021/8/2 20:21(8/2 20: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日電)苗栗縣銅鑼鄉竹森村8.3公頃太陽光電開發案今天進入非都市土地開發專案小組審查,審議結論「建議不予許可」,限期業者6個月內補正資料後,送大會決議准駁。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指出,業者去年5月提出開發申請,計畫案位於銅鑼鄉竹森村,面積8.3公頃,因未達30公頃,為內政部委辦縣府審議案件,依法進入非都市土地開發計畫審議程序,今天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審查會議前,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彰化環保聯盟、苗栗縣自然生態學會、台灣生態學會等保育團體代表在縣府前廣場舉行記者會,對此農地變更光電場案表達反對立場,並向審查委員喊話,盼能退回開發案;苗栗縣議員陳光軒、曾玟學、宋國鼎等人也到場聲援。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長陳美汀表示,此區域是石虎重要棲地,也是苗栗公館、銅鑼、西湖、通霄石虎族群交流的重要廊道,根據協會行文農委會請其說明審查標準,農委會已回函位於石虎重要棲地的案件不應該開發,且此案場與周邊林相完整,開發面積大,帶來的環境破壞更大。
不過竹森社區發展協會前理事長、現任常務監事鍾兆良與數名村民到場主張,生態保育應與經濟發展並重。
鍾兆良擔任理事長任內,推動石虎保育、成立竹森石虎資料館,他說,自己在竹森村土生土長,非常了解石虎生態,當地西湖溪西邊的丘陵地,才有石虎出沒,而東邊經監測近3個月,並未出現石虎蹤影。他強調,生態保育不能無限上綱,既然不是石虎棲地,就要合理使用於綠能發電,免受缺電斷電危機。
縣府表示,專案小組成員由6名專家學者組成,今天審議結果為建議不予許可,將以合議結果為依循,提送非都市土地專責審議小組(大會)審議再據以處分准駁。(編輯:方沛清)110080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