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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爭權益 高市府:恢復停車收費盼資源共享

2021/3/28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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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8日電)近百名電動車主今天到高市府前集結並提出權益訴求,盼高雄市成為友善電動車城市。市府交通局表示,兼顧綠能運具發展與停車資源共享,高雄市已恢復停車收費,盼停車位共享。

高雄市電動汽車快速成長,目前已有832輛,統計去年12月單月就增加100多輛。

近百輛電動汽車車主今天到高雄市政府前集結並提出5大訴求,包括電動車專屬車位、訂定電動車位管理自治條例、勿占用電動車停車格、友善電動車停車環境、延長電動車停車優惠等;車主訴求高雄市空氣污染嚴重,提高並鼓勵電動車使用率等。

交通局表示,兼顧綠能運具發展與停車資源共享,高雄市電動汽車自110年2月20日起恢復停車收費,有效提高格位周轉率,讓有限的停車資源回歸一般大眾共享。

交通局指出,107年7月起試辦實施純電動汽車停車優惠,停放路邊享每日6小時免費,路外全日免費,試辦期間純電動汽車由85輛增加至832輛,已成長快10倍。

有關電動車主的訴求,交通局說,電動車研發生產成趨勢,優惠停車階段性任務已達成,理應回歸使用者付費及公平原則。再者,觀察免費停車期間,純電動汽車充電時間與停車時間趨於一致,顯示電動車主將公有路外停車場的免費充電樁當作家中充電,致真正有充電需求者無法使用,所以先暫以停車收費作管理,盼使用者落實「家充為主,外充(緊急使用)為輔」的充電政策。

交通局分析,電動汽車試辦免費停車期間,停車平均延時7.45小時,為一般小汽車車輛3小時停放時間的2.5倍;停車時間長、周轉率偏低,市府基於公共停車空間共享,已恢復停車收費。(編輯:李錫璋)11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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